转载自央广网 :一间办公室,打通跨境争议解决的“三道门 ”——ZLC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跨境争议解决实践
来源:zlf官网 发布时间:2026-09-24 作者: zlflawoffice 浏览: 0
跨境争议解决,难在哪里?
难不在法律本身,难在“跨”字。一个案件,可能涉及内地法院管辖、澳门法律适用、香港判决执行;一份遗嘱,可能需要在加拿大公证、澳门认证、珠海继承。当事人要面对的是三套法律体系、三种诉讼程序、三个法域的律师团队——沟通成本、时间成本、经济成本,成倍叠加。
这正是ZLC联营律师事务所(中银-力图-赵陈黄联营律师事务所)破解的命题。作为全国首家内地、香港、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所,ZLC用三个真实的跨境争议案例,证明了“一间办公室”能够打通跨境争议解决的“三道门”。
第一道门: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的“错位”
境外银行跨境追偿案,是理解ZLC服务逻辑的最佳入口。
2016年,某境外银行因澳门公司未能履行付款义务,被迫向澳门公司的联营体兑付了澳门币459万元的银行担保。银行需要追偿——主债务人是澳门公司,担保合同约定适用澳门法律,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均在澳门。
按常规路径,银行应该在澳门提起诉讼。但ZLC的中方内地律师和澳门派驻律师经过对两个法域法规的仔细研讨,选择了另一条路:向内地法院起诉。
这个选择的关键在于:被告在内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,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。但管辖在内地,不等于适用内地法律。ZLC团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四十一条,论证本案应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作为准据法——因为合同签订地、履行地均在澳门,澳门是“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”的地区。
于是,一个看似不可能的组合出现了:内地法院管辖、澳门法律适用、内地财产执行。
这恰恰是ZLC的核心能力所在。ZLC团队中,内地律师负责内地诉讼程序和管辖权论证,澳门律师负责澳门法律条文的精准引用。法院最终依据《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》第六百四十条(保证人代位取得债权人权利)、第六百二十三条和第六百三十条(保证人连带责任),判决主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,四名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判决生效后,ZLC代理境外银行在珠海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查封保证人名下房产,经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,执行到位金额上千万元,为该境外银行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,同时也敦促了该境外银行在合同中改变了管辖约定,使境外追索成为可能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该银行的利益。
一个案件,澳门法律适用、内地法院管辖、内地房产执行——三个环节,由一个律师团队在一间办公室里成功解决。
第二道门:多法域程序的“一站式”统筹
如果说上述境外银行案考验的是法律适用与管辖的“错位”处理能力,那么澳门居民跨境遗嘱继承案,考验的则是多法域程序的“一站式”统筹能力。
2020年,一名旅居加拿大的澳门居民立下遗嘱,将名下所有资产——包括位于内地的房产留给家人。2021年,立遗嘱人在加拿大去世。
按照传统路径,继承人需要在加拿大完成遗嘱公证认证、在澳门办理身份和婚姻状况证明、在内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——三个法域,三套程序,三个律师团队。
ZLC团队的做法是:由同一个律师团队统筹全部程序。加拿大环节,完成遗嘱公证及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认证;澳门环节,办理继承人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;内地环节,在法院提起继承诉讼。
本案的关键在于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遗嘱效力,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。”立遗嘱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加拿大,因此遗嘱是否有效,应适用加拿大法律。ZLC团队提交了经加拿大公证人公证、安大略省政府认证、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领事认证的完整证据链,法院最终确认遗嘱合法有效,判决涉案房产由原告继承。
“一间办公室解决三地法律问题”,在这个案例中得到了完整呈现。
第三道门:内地裁决在港澳的“认可与执行”
跨境争议解决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是裁决的认可与执行。如果涉及被执行人是港澳人士或公司的内地裁决无法在港澳执行,当事人的权益就只是一纸空文。
ZLC代理的一起跨境执行案,恰好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内地裁决香港某公司支付合同款数千万元,但该公司在内地无财产可供执行。ZLC指派联营所的香港律师承办,在内地完成公证程序后,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认可申请。
这里的关键在于:内地裁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,需要符合《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的安排》的规定。ZLC律师团队依据该安排的要求,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裁决文书和相关公证材料,香港高等法院最终认可了内地裁决,并出具判令,强制执行了裁决所涉在港资产。
从内地裁决,到香港高等法院认可,再到资产被执行——整个过程由ZLC一个团队完成。客户不需要在内地和香港分别聘请律师,不需要在两种执行程序之间来回切换。
ZLC的“三道门”逻辑
三个案例,三道门,背后是同一套服务逻辑。
境外银行案的核心,是“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的错位”——内地法院管辖,但适用澳门法律。ZLC的解法是:内地律师处理管辖问题,澳门律师处理法律适用问题,在一个团队内完成跨法域论证。
跨境遗嘱案的核心,是“多法域程序的统筹”——加拿大、中国澳门、内地三地程序并行。ZLC的解法是:一个团队统筹三地程序,内地律师负责诉讼,澳门律师负责身份认证,香港律师负责涉外公证。
香港认可执行案的核心,是“裁决跨境执行的衔接”——内地裁决需要在香港落地。ZLC的解法是:内地律师完成公证程序,香港律师依据香港法律申请认可执行。
三道门,三个不同的法律技术难题。但解法是同一个:在一间办公室里,汇聚三地法律人才,用一套服务流程,完成跨法域的争议解决。
从境外银行追偿案,到跨境遗嘱继承案,再到内地裁决香港认可执行案——ZLC用真实的案例证明:跨境争议解决的效率,不取决于法域数量,而取决于服务平台的整合能力。
编辑:苏靖驹
